标题: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家政企业投保商业保险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00817384-6/2023-61134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省商务厅 成文日期:2023-05-09 17:25 文 号: 发布日期:2023-05-09 17:25 主题词:家政企业 文件状态: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家政企业投保商业保险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海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各市县家政行业协会:


为鼓励家政企业为所属家政服务人员投保商业保险,切实维护、保障好我省家政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厅年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年度家政企业投保雇主责任保险、家政服务责任保险、家政职业责任保险等补贴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一)在海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的家政企业;


(二)按要求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如实登记录入企业、家政服务人员等信用相关数据;


(三)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二、补贴标准


家政企业为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登记相关信息的家政服务人员,在2022年7月31日—2023年7月31日期间投保雇主责任保险、家政服务责任保险、家政职业责任保险,并实际支出保费的,按实际缴纳保费的70%给予补贴,每人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元。


三、申报及审核程序


各家政企业将申请资料(一式两份)提交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市县商务主管部门于2023年8月31日前,统一报省商务厅,由省商务厅委托第三方审核。


四、申报材料


(一)海南省家政企业投保雇主责任保险、家政服务责任保险、家政职业责任保险补贴资金申报审核表(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保单及保费发票复印件,投保企业缴费凭证复印件、投保单,被保险人员清单复印件;


(四)家政服务员从事家政服务的相关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五)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家政服务人员信用信息列表;


(六)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及时将该项工作宣传到每个家政企业,鼓励家政企业为所属家政服务人员投保雇主责任保险、家政服务责任保险、家政职业责任保险,积极做好补贴资金的申报组织工作,及时汇总做出初审意见后报送省商务厅。


附件:海南省家政企业投保雇主责任保险、家政服务责任保险、家政职业责任保险补贴资金申报审核表


海南省商务厅

2023年5月9日


(联系人:程媚,联系电话:65395237;何海燕,13518826141)


附件


海南省家政企业投保雇主责任保险、家政服务责任

保险、家政职业责任保险补贴资金申报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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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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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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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责任领导:

单位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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