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为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研究谋划封关后货物由海南进入内地的产地认证问题,海南省商务厅计划会同各有关单位共同开展““海南自产货物认定办法”课题研究。为更全面深入了解市场主体的需求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现面向省内外公开征集有意参与调研的企业、机构和个人。
一、征集范围
本次面向全国范围内征集以下类型的企业、机构和个人:
1.已在海南开展内贸流通业务的;
2.已在海南开展加工增值内销业务的;
3.将来有意向在海南开展与国内其他省区市贸易业务的;
4.将来有意向在海南加工增值内销业务的;
5.其他愿意为本办法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企业、机构和个人。
二、征集标准
1.具备参与调研意愿的企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协会、智库、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和个人;
2.愿持公共利益立场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企业和机构参与者请明确具体联络人员;
3.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近三年内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不进入调研范围。
三、具体工作
海南省商务厅将会同相关单位与报名企业、机构和个人建立联系,采取座谈、问卷访谈或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对“海南自产货物认定办法”研究课题的诉求、意见和建议。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企业、机构和个人于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第一种:于2023年6月15日前扫描下方报名助手小程序二维码,填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第二种:于2023年6月15日前以短信方式,将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李羚(联系方式:15501837380),并注明“自产货物认定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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